公告單位案號 : A112003 採購名稱 : 「2023客家大地餐桌」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 機關地址 :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謝欣蓉 連絡人電話 : (07)3152138 傳真號碼 : (07)315150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年8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8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8月3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80,000 元 E-MAIL : khhakka2022@gmail.com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學術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經合法登記或立案具有公關、行銷、企劃、設計、音樂、文化、藝術等專業廠商,或營業項目或服務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規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證件封內應附之文件(證件請依下列順序排放,影本縮成A4規格):
一、投標廠商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有授權予代理人授權印章印文者,得於開標時出示,亦得於投標時附於證件封內,無授權者得免附。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第一類、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切結書1(正本)
七、服務建議書(8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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