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tms112100 採購名稱 : 112年臺灣企業甲級足球聯賽參賽隊伍城市運動合作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劉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5702330#6613 傳真號碼 : (02)2579184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年3月3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4月11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4月12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 : ap921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足球相關業務。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四、以上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
五、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4月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4月7日下午5時前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六、餘請參閱招標公告相關規範。
七、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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