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007 採購名稱 : 臺北市歷史建築「四四南村」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10樓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傅靖雅 曾耀譽 連絡人電話 : (02)27239777#607809 傳真號碼 : (02)2723974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年3月2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4月7日 9:00 開標日期 : 112年4月7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800,000 元 E-MAIL : bp-10491@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需知第13點 | 附加說明 : | (一)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為資格審查日期,後續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二)決標日期:依投標須知第42點(七)以固定費用1800000決標,預定於評審會議後,與資格合格且為最符合需要廠商議約後決標。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3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
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3月31日
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為新臺幣。
(七)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八)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九)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十)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十一)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十二)餘詳招標文件。
(十三)截?投標?或截?收件?為辦公?,?該?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致機關
停?上班,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辦公?之同?截?時間代
之;開標時間則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本所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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