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hles111122701 採購名稱 : 秀朗國小111年度改善會議室影音播放設備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234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20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鄭光華 連絡人電話 : (02)29420451#5510 傳真號碼 : (02)2945821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12月2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12月2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12月2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 : smart524magic@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標的之規格、功能、效益、標準、數量或場所等說明及得標廠商應履行之契約責任,由招標機關另備招標規範如附件(請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需求說明等)。
2.廠商請於開標時間親自到場(未能親自到場,請自備委託授權書),如未到場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價、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3.投標廠商務必於標封註明投標案名或案號,以利區分。
4.報價單計價項目及數量不得更改,未依規定填寫或蓋章者,本校得洽廠商說明,其單價調整方式由機關擇定。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6.本案已先行簽准,如未達三家以上廠商投標,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議價或比價。
7.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故本案等標期不得少於5日。
8.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招標公告之履約期限應填入詳細日期(註明中華民國某年某月某日),故本校公告之日期為預估之期限(仍需視經費核准狀況,再行議定履約期間),實際履約期限,仍須依契約文件規定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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