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cu111-2 採購名稱 : 「南投縣集集鎮樟腦出張所建築群修復暨再利用工程(第二期)委託監造(含因應計畫)、工作報告書及紀錄片技術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 :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徐孟勤 連絡人電話 : (049)2762034#231 傳真號碼 : (049)276457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11月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11月1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11月15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100,643 元 E-MAIL : chi115@jiji.gov.tw 廠商資格 :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非屬工程會網站登錄之拒絕往來戶
3.投標廠商應設置計畫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
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及最近五年內達公
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2)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或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
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
(3)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
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
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
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該修正施行之
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
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 附加說明 : | 1.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須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價金之給付除上級補助款依申撥進度付款外,其他由機關自籌財源部分,須配合公庫資金狀況調度付款。
3.開標當日如遇減價或比減價格,廠商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4.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5.本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6.電子領標廠商須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電子繳交憑據紙本。
7.本案應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與相關法令、集集樟腦出張所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提供下載連結於需求說明書)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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