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NPM111106 採購名稱 : 北部院區安控設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地址 :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登錄保存處賴先生/秘書室林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8812021#2516/2589 傳真號碼 : (02)28891520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9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9/8)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9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9月30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44,5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故宮博物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E-MAIL : jero7359@npm.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其他能承接本案履約標的之廠商);經濟部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登記證,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單位由至善路2段221號搬遷至力行街11號,因場地寬闊投標收件地點為秘書室發包科,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期送達者,視為無效標封(詳投標地點平面圖)。
3.如需現場勘查及洽詢採購事項細節,請先行來電洽詢及預約。勘查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聯絡人:登錄保存處賴科長,電話:(02)28812021分機2516。
4.本案所提供之圖檔及文稿,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本院,廠商僅能用於本案投標文件之製作,不得將圖檔及文稿散布、出租、出售、轉讓及移為他用,如因廠商之不當使用或保管不慎導致他人取得圖檔,造成機關之損害時,應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機關所受之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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