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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43782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10/25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3-110148 採購名稱 : III級防彈盾牌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09718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07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GF3-110148 採購名稱 : III級防彈盾牌 採購類別 : 採購-武器類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開標一科余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3497662 傳真號碼 : (02)23822010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9月2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7/27) 前3版(111/7/25) 前4版(111/6/14) 前5版(111/4/22)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9月1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9月13日 10: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113,925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金額為新臺幣9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採購部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投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防彈裝備之能力。
3.投標廠商具有所報防彈裝備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之能力。
4.投標廠商倘有違法或違約行為並經內政部警政署/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投標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案之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
二、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具有防彈裝備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如為防彈裝備製造廠商以外之國內外供應廠商,應檢附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如為國內製造廠商,應另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如為國外原製造廠商或國外供應廠商,則應檢附承諾於得標後將指定一家國內授權廠商為其辦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事宜之保證書。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附加說明 :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政府電子採購網)
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2)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
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
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
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防彈盾牌、防彈纖維紗及防彈纖維布之來源地區】:世界各國,中國大陸除外。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招標。
6.【履約期限】:
國內標:本案第1批350片防彈盾牌應自決標之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分批交貨不接受。本案第2批308片防彈盾牌應自決標之次日起210個日曆天內1次交運至立約商自行安排之寄存地點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分批交貨不接受。立約商須負責於內政部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內政部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經驗收合格之各批防彈盾牌,按內政部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指定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國外標: 第1批350片防彈盾牌於決標之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分批裝運不接受。第2批308片防彈盾牌於決標之次日起210個日曆天內1次裝運。分批裝運不接受。各批防彈盾牌之報關提貨手續由立約商免費負責辦理。立約商於完成報提後應負責將各批防彈盾牌免費由基隆港/臺北港運至由立約商自行指定之地點寄存,並檢送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報驗。立約商須負責於內政部警政署第3階段驗收合格後,經內政部警政署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免費將驗收合格之各批防彈盾牌,按內政部警政署分配之單位及數量送交各指定使用單位完成點收。
7.【其他】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行辦理決標保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由警政署通知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製發決標通知書及簽約事宜。本案預算若遭立法院刪減(或凍結)時,立約商須配合警政署依通過之預算調整契約件數。
(2)【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886-02-23565307、傳真886-02-23976874,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
(3)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第1次修正公告】:本案因流標,已繕妥第111-088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截止投標日期及開標時間,其餘規範及條款維持不變)。
【第2次修正公告】:本案因修改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已繕妥第111-115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截止投標時間:臺北時間中華民國111年8月30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臺北時間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上午10時10分。
【第3次修正公告】:本案因更改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並修改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已繕妥第111-122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截止投標時間:臺北時間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臺北時間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上午10時10分。
【第4次修正公告】:本案因流標,已繕妥第111-139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截止投標日期及開標時間,其餘規範及條款維持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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