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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42678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10/4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C-11-0901-09
採購名稱 : 111年花蓮給水廠(吉壽所轄區)管線設備單價採購工程(二)及111年花蓮給水廠(花蓮所轄)管線設備維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521001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4,355,991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大鵬水電工程行--
2鉅烽水電工程有限公司75,000,000
3王濬水電工程行--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WC-11-0901-09
採購名稱 : 111年花蓮給水廠(吉壽所轄區)管線設備單價採購工程(二)及111年花蓮給水廠(花蓮所轄)管線設備維修開口合約併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水源街8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蔡佳臻
連絡人電話 : (03)8351141#791
傳真號碼 : (03)831552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9月1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9月28日 9:30
開標日期 : 111年9月28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5,011,971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7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chen406@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承攬,或同時具備2者資格者,可單獨承攬。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承攬,或同時具備2者資格者,可單獨承攬。 (3)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附加說明 :
一、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不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二、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三、本處受理檢舉單位:政風室,檢舉信箱:花蓮郵政第19~59號,電話:(03)8328472,傳真機:(03)8337378,受理疑議,異議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8351141#790、791,傳真機:(03)8315525,地址:花蓮市水源街80號。 四、數量概要: 1. 111年花蓮給水廠(吉安壽豐服務所轄區)管線設備單價採購工程(二):各類管線埋設、另件裝置及各類施工要項。 2. 111年花蓮給水廠(花蓮服務所轄)管線設備維修開口契約:管線及附屬設備漏水修理、制水閥盒、消防栓盒及窨井人孔蓋等升降換修。 五、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後, 下列2件工程之契約金額依總決標金額乘以各案比例計算,並分別訂立工程契約執行: 1.111年花蓮給水廠(吉安壽豐服務所轄區)管線設備單價採購工程(二)(工程編號:WC-11-0901-09),發包預算金額6300萬整(含稅),採購金額為6930萬元整(含稅)(含擴充),履約期限:(一)「分區契約」開工日起1年止或 (二)交予承包商施工之各「施工單元」工程金額累計達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三)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新臺幣6,300萬元整)。 2.111年花蓮給水廠(花蓮服務所轄)管線設備維修開口契約(工程編號:WC-11-0901-07)發包預算金額1,201萬1,971元整(含稅),採購金額1,801萬7,957元整(含稅)(含擴充),履約期限:(一)自開工日起1年6個月止或 (二)交予乙方之各施工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 3.111年花蓮給水廠(花蓮服務所轄)管線設備維修開口契約:因後續擴充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五十,因招標前契約總價無法確定,故後續充所需金額係以預算金額之百分之五十計算。 4.111年花蓮給水廠(吉安壽豐服務所轄區)管線設備單價採購工程(二):後擴續充為預算金額之百分之十計算。 六、【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 七、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八、※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9月 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辦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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