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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42671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10/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751100060 採購名稱 : 新竹ADCC大樓氣溫調節或通風系統採購及安裝一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00715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421,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4751100060 採購名稱 : 新竹ADCC大樓氣溫調節或通風系統採購及安裝一批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姚慧君 連絡人電話 : (03)5770766#127 傳真號碼 : (03)578307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8月3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9月1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9月13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45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450,000元 E-MAIL : u70168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
3、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冷凍空調承裝業,需附111年度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 附加說明 : | ***本案採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皆符合者,通知「擇日」續開價格標。
1、投標所需表單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標函應於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簽收,逾期無效。
2、[決標原則]: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3、本公告之金額均以含稅金額表示。
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9,000,000元;採購金額(不含稅)9,000,000元。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以「開標日」加60天以上。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信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案公告後機關所在地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截)標日順延。
3.其餘詳招標文件。
4.主辦部門:資控組 陳偉明 先生 03-5770766 # 752
5.訪客進出本處工作場所,請配合本處相關防疫規定:
(1)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數位證明。
(2)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3)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 進入本處辦公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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