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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38408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7/19 採購單位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採購案號 : 111KDC08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本院辦公大樓暨瑞芳辦公室機電、給排水及消防等設備委託維護保養勞務承攬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68842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5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1KDC08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本院辦公大樓暨瑞芳辦公室機電、給排水及消防等設備委託維護保養勞務承攬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李亦騏 連絡人電話 : (02)24652171#1765 傳真號碼 : (02)24657559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7月1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5/26) 前3版(111/5/11)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7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7月7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680,000 元 E-MAIL : yslwdlee@judicial.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其他
(一)基本資格:
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其營業項目應與採購項目相關,並有履約能力、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以下擇一即可)
(1)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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