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1052308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桃園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輔導團」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黃麟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6111 傳真號碼 : (03)3338087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6月7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5/31) 前3版(111/5/23)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6月14日 9:00 開標日期 : 111年6月14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 : 10010540@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 其他
(一)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須提出: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電子領標?據書面明細
6.納稅證明資料影本
7.信用證明文件
(二)屬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須提出:
1.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電子領標?據書面明細
5.納稅證明資料影本
6.信用證明文件
(三)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須提出: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負責人當選證明書
3.組織章程(建築物相關專業研究及服務等事項)
4.成員領有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電子領標?據書面明細
(四)與建築或都市計畫相關之學校或學術機構,須提出:
1.單位授權證明書(非出席開標授權書)或公文。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電子領標?據書面明細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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