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1YCC02HR 採購名稱 : 111年「有關戶籍法暫遷戶所制度之檢討與策進」委託研究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內政部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楊主晴 連絡人電話 : (02)23565307 傳真號碼 : (02)23976874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5月4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3/31) 前3版(111/3/8)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5月16日 10:00 開標日期 : 111年5月16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40,000 元 E-MAIL : moi2051@moi.gov.tw 廠商資格 : |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公共行政、法律、政治等法政相關項目,並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期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2、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公共行政、法律、政治等法政相關項目,並檢具立、備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3、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設有公共行政、法律、政治等法政等相關系、所或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若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併投標文件放入標封內一併投標,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理;前開揭露表將公告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關係人身分揭露公開專區」供公眾線上查詢。
二、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
四、本部主辦單位聯絡電話:總務司(採購程序)楊小姐(02)2356-5307或戶政司(資格、規格、履約內容)呂小姐(02)2356-5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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