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1114B 採購名稱 : 「111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保健專業人員培訓養成訓練班及新飲食概念暨好食餐盒實務班等2班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苗栗縣政府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勞資關係科賴盈璇 連絡人電話 : (037)559962 傳真號碼 : (037)559544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5月3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5/6) 前3版(111/5/2)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6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6月7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613,616 元 E-MAIL : chloelai@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
(1)依法登記之法人或團體,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登記立案證書影本)
(2)職訓機構:經勞動部登記核准於桃竹苗地區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立案證書影本)。
(3)學校: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
(4)補習班: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5)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6)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符合上項任一資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評選時間及地點]:評選時間另訂。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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