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109 採購名稱 : 111年桃園市納骨塔(堂)公墓管理系統維護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張書育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5613 傳真號碼 : (03)335611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4月2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5月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5月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50,000 元 E-MAIL : 10071150@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
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附文件:詳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應附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一般證件影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行號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需有至少下列之一營業項目: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硬體服務業【F11305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腦安裝工程業安裝【E605010】等相關項目)。
(三)標價清單(單價分析表)。
(四)服務建議書。
(五)電子領標憑證。
二、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採不訂底價以固定價格方式辦理。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四、其他: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天,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三)廠商投標文件審查合格後,評審會議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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