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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33569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4/28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110947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馬祖新村XR文化浸潤體驗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56893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5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廣崴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
2博葳活動行銷有限公司3,973,000
3科碼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3,998,500
4?式有限公司3,999,5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10947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馬祖新村XR文化浸潤體驗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劉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22592分機8716
傳真號碼 : (03)333326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3月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3月1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3月15日 1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 : 10057173@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資格及登記證明文件: 1.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影本。 2.立案法人組織、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工商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者免附本項文件證明) (三)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2.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者,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各機關工程、財物、勞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包括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立案財團法人組織、團體、工商行號,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文件: 1.一般證明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 (2)立案財團法人組織、團體:財團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工商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B.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2)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如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 (4)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2.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購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勾填各聲明事項欄位,並加蓋公司、機關(構)章及負責人章。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市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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