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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27623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1/1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01216F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新北市轄區內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第 1、2、3、4 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37348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01216F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新北市轄區內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第 1、2、3、4 區)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楊小姐/詹小姐 22253299分機727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7676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年12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12月16日 9:00 開標日期 : 110年12月16日 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2,461,788 元 E-MAIL : ax8397@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或水土保持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詹小姐,電話為(02) 22253299 分機727。
[履約期限]
廠商同意於機關通知日起履約,至本機關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1年12月31日止或本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2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若未能於上開日期完成決標者,經契約變更後延至該標案決標日止;其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金額各區為新臺幣98萬5,704元,1~4區共計新臺幣394萬2,816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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