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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14132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1/7/8 採購單位 : 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G02 採購名稱 : 臺東縣金峰鄉鄉誌增修編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674170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8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0-G02 採購名稱 : 臺東縣金峰鄉鄉誌增修編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機關地址 : 964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楊彩鳳 連絡人電話 : (089)751144分機115 傳真號碼 : (089)751129 更新公告日期 : 110年6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0/6/4) 前3版(110/5/26)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6月2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0年6月29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00,000 元 E-MAIL : jfng6306@ttjfng.taitung.gov.tw 廠商資格 :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所
採購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2、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臺東縣太麻里郵局第十八號信箱或本所(收發室)
電子領標:(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 請參考說明 /)。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0年06月22日起,至110年06月28日下午17時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金峰鄉公所),逕向本所財經課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金峰鄉公所),限時掛號郵寄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財經課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元,每人限購3份。(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單及圖說每份新台幣3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廠商投標之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日前以郵遞方式寄至臺東縣太麻里郵局第十八號信箱(以郵政信箱收件時間戳為憑)或以專人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元整;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其他]:
■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採方式一辦理: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採方式二辦理:限原住民廠商投標,決標方式同政府採購法(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一、本案採公開報價或公開取得企劃書,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二、洽辦單位:民政課 承辦人: 楊彩鳳 電話:089-751144# 115
三、招標文件及圖說各乙份於上列時間內(領標時間)陳列本所財經課(住址: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電話:(089)751144# 115 。傳真機:(089)751129。
四、餘詳「臺東縣金峰鄉公所勞務採購須知」。
五、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 請參考說明 /)。
六、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七、釋疑、異議及請款申訴專線電話:(089)751144# 115 ,傳真:(089)751129。
八、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招標資訊系統更正公告。
九、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十、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77、檢舉信箱:臺東郵政第26號信箱。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二)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十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十二、「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免押標金請刪除本條)
十三、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所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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