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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11957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1/5/3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51070004
採購名稱 : 161kV嘉義~新營#124連接站及管路保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957200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83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中三營造有限公司23,998,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4851070004
採購名稱 : 161kV嘉義~新營#124連接站及管路保護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方秀玉
連絡人電話 : (06)6563711分機311
傳真號碼 : (06)6565835
更新公告日期 : 110年5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0/5/6)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5月26日 9:30
開標日期 : 110年5月26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4,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捌拾萬元
E-MAIL : u40301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一)或(三)款辦理: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或丙,但丙等須已辦理資本額增資新台幣參佰陸拾萬元以上等綜合營造業。 ■(三)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三、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請併附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三十日。 6.本工程採購案件,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投標廠商屬營造業,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7.本工程地點:臺南市新營區急水溪河畔(河道斷面48.1右岸) 8.本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共分為兩期,餘詳特訂條款五,其摘要如下: (1)第一期:決標日開工(免填寫開工報告表),自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應辦事項:於開工起14日前提送「施工計畫」、「品質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環境保護計畫」,並於工期內經甲方審查核可。 (2)第二期:甲方通知開工,自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施工範圍:主體工程。 9.工程概要:於本處嘉義~新營161kV紅白線#124連接站基礎及相連輸電結構物(涵洞及管路)旁佈設6m、9m鋼板樁及13m混凝土預力版樁,改善急水溪沖刷問題。 10.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1.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電纜組電話:06-6563711轉122謝小姐。 12.(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3)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5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4.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5.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第31條第11項。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2)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3)調查機關:發包單位、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6.本案採購金額(未稅)新臺幣22,857,143元;預算金額(未稅)新臺幣22,857,143元。 17.本案投標須知第三十一條(十九):乙方應自行評估並負擔施工用地及便道等衍生之地上(下)物損害賠(補)償費用,相關費用均已納入契約,不另給價;乙方於施工前須取得相關私人土地所有權人(或承租人)之土地使用同意書,並送甲方備查,施工完成後須取得前述所有權人(或承租人)之完工確認切結書送甲方備查,相關費用及工期均已納入契約,不另給價或展延工期;乙方應依急水溪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規定,於期限內提供汛期施工相關申請資料,如防汛應變計畫等。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土木工程施工規範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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