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00501 採購名稱 : 110年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社造中心及一區一特色計畫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 : 404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林朝賢 連絡人電話 : (04)22314031分機123 傳真號碼 : (04)22361060 更新公告日期 : 110年5月12日 原公告 : 前2版(110/5/5)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5月1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0年5月18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90,000 元 E-MAIL : north10084@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1.開標當日立即召開評審會議,請廠商備妥簡報資料,實際時間由機關當場宣布。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3.本案公佈預算單價,廠商免附標價清單。
4.本案採固定費用決標(投標廠商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招標文件之規定,即視為無效標)。
5.為配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機關得視疫情終止契約,廠商不得異議。
6.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業經業務單位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在案。
7.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