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S1100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社區心理衛生分區服務實施計畫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呂濰筠 連絡人電話 : (02)33936779分機18 傳真號碼 : (02)27222427 更新公告日期 : 110年5月4日 原公告 : 前2版(110/3/12)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5月1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0年5月17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50,000 元 E-MAIL : smileyunyun@health.gov.tw 廠商資格 : 僅須任一項符合:
1.依法核准設立登記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公共衛生及醫療相關等)。
2.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
3.依法核准登記開業之醫療機構、心理機構等。 |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8.服務建議書(含附件) 1式8份。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600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出優勝廠商,依序辦理議價。本案採複數決標,共分4區(東區、西區、南區、北區),其中東區、西區、北區已於第1次及第2次招標後決標,本次僅招標南區,投標廠商投標至多以2區為限。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5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5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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