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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95495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0/9/15
採購單位 :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shanlin109-5-1
採購名稱 : 校長宿舍耐震補強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00512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shanlin109-5-1
採購名稱 : 校長宿舍耐震補強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李美銀
連絡人電話 : (07)6771108分機32
傳真號碼 : (07)677120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年9月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9月9日 12:00
開標日期 : 109年9月10日 10:00
E-MAIL : mayin@kcg.gov.tw
廠商資格 :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或具有結構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影本) 二、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三、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四、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五、技術顧問機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 3.公會會員證 六、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屬各類所得繳稅證明者,請附最近一年或前一年之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影本) 七、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附加說明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技術服務: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術顧問機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 C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或依法應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4) 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憑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C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查覆單載有退票紀錄者,應提出查覆單位註記其退票紀錄之資料為一年以上,否則為無效標)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1.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2.本採購如非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第八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者,依同法第18條第1項處罰】。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答「是」、「否」或未答者,均可。 3.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4.本採購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第十一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如非屬上開採購,答「是」、「否」或未答者,均可。 5.本採購如屬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第十二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如非屬上開採購,答「是」、「否」或未答者,均可。 6.本聲明書填妥後附於投標文件遞送。 7.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四)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或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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