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0507-02 採購名稱 : 朴子國中108年度充實行進管樂設備-樂器設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娛樂及運動器材類 採購單位 :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志榮 連絡人電話 : (05)3792201分機203 傳真號碼 : (05)370517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5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5月1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5月1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50,000 元 E-MAIL : ptjhs@mail.cyc.edu.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F109070文教、樂
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應檢附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b.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繳稅證明文件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證明文件。
3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正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有效期間內)。
6.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附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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