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0012834 採購名稱 : 107年度資源回收業務績優單位觀摩活動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黃智偉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3)3381900分機311 傳真號碼 : (03)338596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5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5月20日 9:00 開標日期 : 108年5月20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56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2萬8,000元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E-MAIL : 110074@tyemid.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符合本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其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2.交通部觀光局核可乙種以上(含乙種)旅行業執照。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押標金憑據正本:新台幣12萬8,000元(票據抬頭為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7.企劃書。 | 附加說明 : [備註]: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機關資源回收組 黃智偉先生(03-3381900分機311)。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
[其他]: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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