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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66703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6/6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採購案號 : 108-B-01010-001-009 採購名稱 : 大礁溪(刺仔崙橋至宜蘭河匯流口段)河道整理防災減災工程併辦土石標售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02511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08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8-B-01010-001-009 採購名稱 : 大礁溪(刺仔崙橋至宜蘭河匯流口段)河道整理防災減災工程併辦土石標售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許淑麗 連絡人電話 : (03)9333230分機223 傳真號碼 : (03)9362734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5月1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5/3) 前3版(108/4/24) 前4版(108/4/22)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5月22日 9:00 開標日期 : 108年5月22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1,401,59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工程標新台幣200萬元,土石標售新台幣40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22 E-MAIL : i610350@wra01.gov.tw 廠商資格 : 一、異業2家共同投標廠商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共同投標。
(2)代表廠商(第2成員)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並依所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填寫檢具(須經法院公證或認證方有效)。
二、單獨(個別)投標廠商資格:
(1)同時具備【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如有此情形者,為無效標。
四、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預算及底價公開]:
一、公開土石標售底價:新台幣新台幣8,842,240元,廠商標價不得低於底價,否則以無效標論。
二、工程標預算金額:新台幣41,401,595元。
[土石標售載運期限]:廠商須於申請開始載運後200日曆天內完成載運作業(不得逾工程標契約期限),載運作業時間以每日七時至十八時為原則,其餘作業時間禁止挖掘及裝載搬運,例假日除經機關同意許可外,不得進行作業。
[土石標售數量]:標售數量採定量(契約數量)標售,標售數量為實方計價,並以載運總重量(實方)辦理結算;採車載重量法管制。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方式]:
一、工程標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土石標售之標價不得低於公告底價,否則以無效標論。
三、本案【工程併辦土石標】其價格標開標順序〈先開工程標,再開土石標售標〉,決標原則:採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採工程標價在底價以下(含平於底價)且工程標標價減土石標售標價其差值最小者得標。標價之差值,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時,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土石標售標廠商辦理加價。皆以所報標單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如需辦理減(加)價、比減(加)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其辦理方式詳招標文件之[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標與土石標售標共同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及[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工程標與土石標售標採共同投標之開決標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其它]:
一、請依本次招標文件重新領標並製作投標文件,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二、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宜蘭分行02203709083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允許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第1成員)與共同投標廠商(第2成員)得分別依規定繳納押標金並申請退還且填寫及檢附。
三、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四、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五、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六、工程標之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工程施工補充說明書,土石標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土石標契約書。
七、108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八、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廠商人數:單獨投標者為1人,共同投標者上限為2人。
九、本案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不另行通知。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十、土石標售之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差額保證金、保固保證金不適用優良營造業減半規定。
十一、本工程經TAF公證單位分3區(大礁溪1K+900、小礁溪A0K+400及大礁溪2K+350)現場採樣篩分析結果,河床材質為天然砂石粒料(詳招標文件之篩分析試驗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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