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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65980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5/24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文化局 採購案號 : CHCAB108-051 採購名稱 : 彰化縣縣定古蹟員林江九合濟陽堂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620372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4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CHCAB108-051 採購名稱 : 彰化縣縣定古蹟員林江九合濟陽堂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黃弘麟 連絡人電話 : (04)7292201分機2429 傳真號碼 : (04)7244978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4月1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3/22)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4月30日 8:30 開標日期 : 108年4月30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 : mushuang29@mail.bocach.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學校、開業建築師及相關執業技師等。
(二)應檢附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3)學校:檢附公函或政府機關核發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
(4)開業建築師:建築師證書影本、有效期內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公會有效期內會員證影本。
(5)相關執業技師:技師證書影本、有效期內執業執照影本、技師公會有效期內會員證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及學校免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5.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6.領標證明。
7.服務建議書(含經費分析表、工作同意書)一式 10 份。
8.著作財產權授權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9.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附加說明四 | 附加說明 :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thics@mail.bocach.gov.tw;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2429。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本採購之執行主持人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類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
(二)本採購之執行主持人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擇一檢附)
1.開業建築師及相關執業技師: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檢附成果報告書或驗收紀錄等證明文件),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1)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證書影本。
(3)公、私立大專院校頒給之有效期間任教聘書影本。
(3)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檢附成果報告書或驗收紀錄等證明文件),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3.古蹟類-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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