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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65592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5/17 採購單位 : 海洋委員會 採購案號 : OAC108019 採購名稱 : 108年度資訊機房、個人電腦及週邊維護委託資訊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05151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68,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OAC108019 採購名稱 : 108年度資訊機房、個人電腦及週邊維護委託資訊服務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海洋委員會 機關地址 :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趙麗婷(需求)、謝鎧駿(採購) 連絡人電話 : (07)3381810分機261514 傳真號碼 : (07)338290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4月2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5月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5月3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85,187 元 E-MAIL : hsiehman@oac.gov.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三)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證明文件:本標案以專業技術支援服務為主,請檢附服務團隊(駐點工程師及支援工程師)MCSA(Micr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 Associate):Windows Server 2012、Linux(RHCE 或LPIC)、CCNA(Cisco Certified Network Associate)等技術認證之工程師認證書至少影本各一張。
二、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經審查,如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規定辦理者,視同放棄,如其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與標價無關,得允許廠商更正。
三、廠商投標時所附投標文件非機關招標文件所要求部分,機關不予審查;廠商得標後本會亦不受該超出部分文件之拘束。
四、領取招標文件: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下載。
五、投標注意事項: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會後,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撤銷。
六、開標、審標及議價、決標程序:
1.開標時機關將依投標文件送達時間順序開啟廠商投標書封,請廠商依下列規定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地點,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及第56條辦理時提出說明、評審及議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1)負責人親自出席者:無需填寫投標授權書;開標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或蓋章(須同投標文件用印章)。
(2)授權代理人出席者:應出示投標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或蓋章(須同投標文件之用印章或簽名)。
2.開標日由機關人員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投標文件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審。
3.投標廠商有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或未依採購法第33條規定將投標文件密封及依限送達於機關指定之場所者,為不合格廠商。另標封內文件於開標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視為不合格標:
(1)應附投標文件有不全或不符招標規定者。
(2)同一廠商投遞2標(含)以上者。
(3)單價、總標價(國字大寫)及其他各欄應填列部分不依規定逐項填寫清楚,或未蓋廠商及負責人章,或塗改而未加蓋印章,或另附加條件者。
(4)標單上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名稱不符者。
(5)開標時發現投標廠商(代表)有串通圍標圖以詐術取得不法利益之嫌疑者,除宣佈廢標外,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決標後經檢舉查明屬實者亦同。
(6)其他未依本投標須知規定辦理者。
4.投標廠商資格經審查合格者,由機關另行辦理企劃書評審並書面通知評審地點及時間(評審作業方式請見需求說明書)。
5.議價(減價次數3次)及決標程序:
(1)依評審結果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序議價。
(2)如優勝廠商報價(或經減價後)在底價以內時,由其得標。
(3)如所有優勝廠商經3次議價後,所報價格仍超過底價時,機關宣布廢標。
七、本案招標期間,廠商針對招標文件內容問題,得與承辦單位洽詢(聯絡人:海洋委員會資訊室趙小姐,電話:07-3381810轉分機261514;秘書室謝先生,電話:07-3381810轉分機26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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