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B0408 採購名稱 : 「乙未客家戰役文化季-龍潭歸鄉文化節」電視實況轉播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地址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張翠珠 連絡人電話 : (03)4793070分機2308 傳真號碼 : (03)4803770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4月26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4/19)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4月3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5月1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 : 10012389@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所營事業代碼: J404040、J404050、J501011、J502011、J503010、J503020、J503030、J503040、J503050、J504011、J505011、J506011、J506021)
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可檢附提供為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自99年6月4日起改為登記不發證。)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一、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公所採購小組03-4898599。對於本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之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公所提出異議。本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dxd001@mail.tycg.gov.tw,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3樓。
二、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外,其餘文件一式1份,分別裝封合併遞送,自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並書面密封,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送達本公所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三、本案免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9萬元整,於決標後7日內繳交。
四、依桃園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稅消字第1063500506號函,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五、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若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方停止上班上課,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
六、評審會議預訂於開標後1周內辦理,請投標廠商預為準備。
七、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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