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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65445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5/16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D108-0125-141-3 採購名稱 : 「溪州溪港東抽水站暨前池改善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58696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13,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D108-0125-141-3 採購名稱 : 「溪州溪港東抽水站暨前池改善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8)7320415分機6816 傳真號碼 : (08)7330787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3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3/11)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3月27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8年3月28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330,000 元 E-MAIL : a001575@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水利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詳評選須知第肆點廠商資格規定)。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通訊購 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新台幣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5﹪元。
四、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估工程計畫經費約100,000,000元、預算約工程建造費約90,000,000元×3.7﹪,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3.7﹪為無效標。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816;傳真:(08)7330787。
三、[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更正招標文件增加【工程圖說、施工規範】。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08年03月25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08年03月26日09時30分,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本次更正招標公告非屬重大改變,但無法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故領標及投標期限延長為民國108年03月27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08年03月28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攜帶申領人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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