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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65444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5/1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08m041 採購名稱 : 108年度「環境用藥合成除蟲菊殺蟲油劑等5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604380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05,3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8m041 採購名稱 : 108年度「環境用藥合成除蟲菊殺蟲油劑等5項」 採購類別 : 採購-化學產品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水質科楊明益或秘書室游巧韻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分機7258,7211 傳真號碼 : (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4月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4月1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4月1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02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第一項新臺幣6,000元整,第二項新臺幣50,000元整,第三項新臺幣30,000元整,第四項新臺幣5,000元整,第五項新臺幣6,000元整。 E-MAIL : la-ciaoyun@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及代碼:C802080環境用藥製造業、F107080環境用藥批發業或F207080環境用藥零售業) |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
環境用藥許可證明文件(兩者需至少符合一項,並於資格審查時提送備查)。
A.製造業者:須領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工廠登記證。
B.販賣業者(經銷商):
(A)具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
(B)具環境用藥許可證或原廠授權委託書及環境用藥許可證影本。
2.規格證明文件:投標環境用藥之標示核定本,需符合招標文件「規格及補充說明」第一、二、三、五、六點。
3.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
第一項:合成除蟲菊殺蟲油劑:新臺幣12,000元整。
第二項:合成除蟲菊殺蟲劑(液、乳劑):新臺幣100,000元整。
第三項:化學性殺蟲劑:新臺幣66,000元整。
第四項:合成除蟲菊超低容量殺蟲劑:新臺幣10,000元整。
第五項:殺蚊幼蟲劑:新臺幣12,000元整。
【底價】本案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各項次底價為:
第一項:合成除蟲菊殺蟲油劑:每公升新臺幣240元整。
第二項:合成除蟲菊殺蟲劑(液、乳劑):每公升新臺幣450元整。
第三項:化學性殺蟲劑:每公升新臺幣255元整。
第四項:合成除蟲菊超低容量殺蟲劑:每公升新臺幣597元整。
第五項:殺蚊幼蟲劑:每0.5公斤新臺幣3,095元整。
【履約地點】本局內湖焚化廠倉庫(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其他】
1.標的名稱及預計採購總量及金額詳如下:
第一項:合成除蟲菊殺蟲油劑,417公升以上,新臺幣125,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百分之二十(新臺幣25,000元)之權利。
第二項:合成除蟲菊殺蟲劑(液、乳劑),2,234公升以上,新臺幣1,005,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百分之二十(新臺幣201,000元)之權利。
第三項:化學性殺蟲劑,2,200公升以上,新臺幣660,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百分之二十(新臺幣132,000元)之權利。
第四項:合成除蟲菊超低容量殺蟲劑,170公升以上,新臺幣110,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百分之二十(新臺幣22,000元)之權利。
第五項:殺蚊幼蟲劑,37罐(500g/罐)以上,新臺幣120,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百分之二十(新臺幣24,000元)之權利。
本案公告為預估數量,實際採購數量為執行契約上限金額除以決標單價。
(各項次實際採購數量=各項次執行契約上限金額/各項次決標單價;小數點後換算結果未滿1公升(罐)者以1公升(罐)計。)
2.
(1)各投標廠商投標及得標項次數量不限,惟每項次決標廠商家數為1家。
(2)每項次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即預算金額。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4.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單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4.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8.4.1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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