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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60440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2/13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採購案號 : 107039 採購名稱 : 「咖啡豆-杯匙組」集郵商品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884826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39 採購名稱 : 「咖啡豆-杯匙組」集郵商品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禮品飾品類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洪存葦 連絡人電話 : (02)22570132分機690 傳真號碼 : (02)2259049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1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月14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8年1月1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1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2萬5,000元 E-MAIL : htsw@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 附加說明 : 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審
、評選、決標等會議,如有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情形,依採購
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或第7款規定辦理。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機關辦理採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
「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該款情形後處理:
一、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二、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三、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四、廠商地址、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聯絡人或電子郵件網址相同者。
五、其他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之情形者。
機關辦理採購,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有2家以上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僅餘1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一、押標金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二、投標文件為空白文件、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一物。
三、資格、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四、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
五、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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