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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41366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4/16
採購單位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7000016
採購名稱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107年度環境教育戶外學習實作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82408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3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00016
採購名稱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107年度環境教育戶外學習實作活動」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地址 :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何忠信
連絡人電話 : (08)8612501分機110
傳真號碼 : (08)861385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年4月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4月11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7年4月12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50,000 元
E-MAIL : hcs59456@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一)經濟部核准公司登記證或變更登記證。 (二)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需登記有旅遊等相關營業項目記載)。 (三)交通部頒發之合格旅行業執照。 (四)旅行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 (五)旅行社投保旅遊綜合險保單(保額壹仟萬元以上)。 (六)最近三年內曾一次承攬公私立機關、學校一百人以上,參觀學習活動,且無重大過失者。(請檢附契約書影本)。 (七)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資料。 (八)無不良紀錄者。
附加說明 :
辦理時間:107年5月2、3、4日(星期三、四、五)。 一、 辦理天數:3天2夜。 二、 辦理地點: 時間:107年5月2、3、4日計1梯次 第一天:5月2日星期三 琉球-金門 琉球坐船(7:40民營)→08:30東港碼頭上車→台17縣→高雄小港機場登機→ 金門尚義機場(12:00前)→中餐→金門國家公園(環教場域)→夜宿金門當地飯店 第二天:5月3日星期四 金門-烈嶼鄉 早餐出發→乘船至烈嶼鄉淨灘活動(實作)(10:00)→午餐(13:00)乘船回金門→晚餐→夜宿金門當地飯店 第三天:5月4日星期五 金門-琉球 早餐出發→金門縣尚義環保公園(環教場域)→午餐→金門尚義機場登機→高雄小港機場→東港碼頭 賦歸 (以上為必走行程,其他行程待決標後在不變更經費情形下再協調安排)。 三、 參加人數:約100人,1梯次出發。(參加人數以實到為準計算費用)。 四、 本次活動以公開取得企劃書經評比議價方式決定得標者,得標金額以每人全部費用計(含司機、導遊小費、飯店住宿、餐飲服務費、遊覽車停車費、相關通行費、旅遊點門票、交通運輸費、住宿費、餐飲費、保險費、稅金、兵險附加費等相關費用)。 五、 服務企劃書內容暨最低標準:詳如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規定。 六、 本次活動採外包承攬方式辦理,俟活動結束後依實際參加人數計費,由得標旅行社開立統一發票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請款,本所一次付清費用。 七、 得標旅行社辦理本次活動,不得將權利義務轉讓他人,應本誠信原則以良好品質服務,如有服務品質不良或違反約定本所將沒收保證金或處以扣款,如涉刑責依法處理。 八、 辦理本次活動如有爭議,由雙方依法協商處理,協議不成需司法程序解決時,雙方同意以屏東地方法院管轄法院。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 2.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總務人員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3.通訊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郵件之收件人請書名「陳宏瑋先生」。 地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20元。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第三號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總務﹝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三)押標金額度:無。 (四)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及第53條規定決標。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所清潔隊,連絡電話:(08)8612501#110,傳真(08)8613855,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20415-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七)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廠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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