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0809C0108 採購名稱 : 忠孝橋∮1500輸水幹管潛盾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薛鈺鼎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分機1136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1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0/20) 前3版(106/9/28)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1月16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6年11月16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7,123,679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16 E-MAIL : 2127@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本工程為統包工程且為異業共同投標,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資格:
a.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E501011)及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b.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71)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E501011)及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c.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E501011)及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科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d.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71)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E501011)及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科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
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所主辦事項及所佔契約金額比例應明載於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其中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不得低於55%、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不得低於15%,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資格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同時具有上述a或b或c或d資格之廠商則可單獨投標。(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 請參考說明 /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承辦人員:吳正堂;電話:02-83695197)。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1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陳維政、副召集人柯祖穎、委員顏啟仁、委員何鴻文、委員胡海潮、委員蘇茂林、委員陳志南、委員許培中、委員林銘郎、委員沈聰益、委員黃心怡、委員范川江、委員張棟年。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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