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UR-10603 採購名稱 : 澎湖低碳島風力電廠周邊綠色經濟創新示範及博覽園區營造計畫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歐志航 連絡人電話 : (06)9274400分機502 傳真號碼 : (06)926812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6月6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6月26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6年6月26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300,000 元 E-MAIL : fa29200@mail.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執業執照及開業證書影本。
(2)當年度建築公會會員證影本。
2.技術顧問機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倘投標廠商未檢附商工登記證資料,得由機關自行查驗)。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
(3)技師執照暨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最近一期營業稅額申報書及繳款書收執影本。
(5)本案合作之廠商相關文件:需檢附合作意向書。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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