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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22998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6/13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05039-2 採購名稱 : 溪湖鎮第三公墓納骨塔後續工程(修正二)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54351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627,5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039-2 採購名稱 : 溪湖鎮第三公墓納骨塔後續工程(修正二)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詹聖偉 連絡人電話 : (04)8852121分機107 傳真號碼 : (04)8813108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6月5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5/17) 前3版(106/5/8) 前4版(106/4/24)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6月12日 9:30 開標日期 : 106年6月1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634,884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580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11 E-MAIL : ch13@ems.chihu.gov.tw 廠商資格 :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 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會員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或無欠稅證明)」 | 附加說明 : 八十五、其他須知: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四)流標以後之下一次招標,依下列原則辦理:
1.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2.已投標廠商未領回投標文件者,視為以該投標文件參加開標。
3.已投標廠商未領回投標文件且在投標截止期限前另行投標者
,以後者參加開標。
(五)如本工程有廢土方運棄相關費用(包含合法棄土場進場之相關費用),乙方應自行覓妥合法棄土場於開工前報甲方核備。
(六)本工程所拆除之廢棄物如有殘值應交由本所變賣繳庫。
(七)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招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
(八)本招標案工程期限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之日數。
(九)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項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八十三、預算金額1,000萬以上公共工程採購依「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規定,得標廠商應依本招標文件所附空白標單格式於決標日起7日內提送決標後單價電子檔( 用PCCES系統上之契約版.xml檔轉成契約.xml檔案格式)至本所。
其它附加說明:
1.開標日、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ㄧ辦公日之同ㄧ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未盡事宜請依本所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辦理。
3.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 請參考說明 )郵購者請在信封內書明欲購標的名稱,附回郵大信封及郵資柒拾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溪湖鎮青雅路58號「溪湖鎮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收。
4.投標方式採通訊投標或親自送達,須於截標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
5.郵寄發還押標金者(請廠商自備貼滿足額郵資之雙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地址)。
6.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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