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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22233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5/26
採購單位 : 國防部
採購案號 : 106-0671060062300202
採購名稱 : 陸軍湖口三營區、空軍新竹基地營舍新建統包工程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667624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6-0671060062300202
採購名稱 : 陸軍湖口三營區、空軍新竹基地營舍新建統包工程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國防部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9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布中校
連絡人電話 : (02)85099473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4月1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4/5) 前3版(106/3/28) 前4版(106/3/17) 前5版(106/3/13) 前6版(106/2/22)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4月18日 9:00
開標日期 : 106年4月18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702,862,171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
E-MAIL : a.bu0822@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本案統包代表廠商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其餘成員應包含建築師、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等。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另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 (二)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無 (三)特定資格(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由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億元以上,前述契約採計機關實績者,需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詳招標及評選須知附件一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工程實績」認證表)。
附加說明 :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三、電子領標: 請參考說明 ,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圖說費:新台幣886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70元,外縣市250元、外島275元 【其他】 一、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06年4月7日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第1次修訂內容】 1.修正陸軍湖口三營區統包工程規劃需求說明書計12項(詳湖口三第2次招標第1次修正對照表)。 2.修正空軍新竹基地營舍新建統包工程需求規劃說明書計62項(詳新竹基地第2次招標第1次修正對照表) 3.原截標時間延長至106年4月18日0900時、開標時間延長至106年4月18日1400時)。 4.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延至106年4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延至106年4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5.本案押標金有效期限由106年6月6日延至106年6月19日。 6.本案招標文件業經重大改變,故本次招標須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第1次修訂內容】 1.修正陸軍湖口三營區統包工程規劃需求說明書計23項(詳湖口三第2次招標第2次修正對照表)。 2.修正空軍新竹基地營舍新建統包工程需求規劃說明書計63項(詳新竹基地第2次招標第2次修正對照表)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延至106年4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延至106年4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4.本次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故依原訂開標時間106年4月18日(週二)1400時辦理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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