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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22102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5/2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607002040101601 採購名稱 : (106)全市沉水泵吊視檢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99115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77,67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607002040101601 採購名稱 : (106)全市沉水泵吊視檢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碧誠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分機2619 傳真號碼 : (02)27202673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5月1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5/8) 前3版(106/4/14) 前4版(106/3/28) 前5版(106/3/10)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5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5月2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577,67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24 E-MAIL : da_cpc@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E601電器承裝、安裝業或E603機電工程業或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 附加說明 : 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1.甲種電匠考驗合格證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2.缺氧作業主管結業證書。(另檢附前述人員於公司行號之從業勞保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馬達、葉輪及止推軸承」,單價:40.00元/只,預估數量:30.00只,複價:1,200.00元。
2.「電力電纜(4芯)」,單價:200.00元/M,預估數量:117.00M,複價:23,400.00元。
3.「電力電纜(1芯)」,單價:100.00元/M,預估數量:117.00M,複價:11,700.00元。
4.「控制電纜」,單價:30.00元/M,預估數量:117.00M,複價:3,510.00元。
5.「防水接地線」,單價:40.00元/M,預估數量:30.00M,複價:1,200.00元。
6.「馬達線圈」,單價:10,000.00元/臺,預估數量:2.00臺,複價:20,00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61,01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物價指數調整]:不適用
[設計科承辦人]:抽管一科 江政霖 電話(02)25022109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6,577,670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報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領標期限]:106/5/17—106/5/23/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06年5月18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06年5月22日
[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與前次公告相同,廠商得以前次公告領標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惟106年4月13日前領標之電子領標憑據不得使用,應重新領標。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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