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314 採購名稱 : 社頭鄉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調查研究規劃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機關地址 :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本所民政課劉世平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4)8732621分機134 傳真號碼 : (04)872068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5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6月10日 9:00 開標日期 : 103年6月10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84,116 元 E-MAIL : stc43@ems.shetou.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資格: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各機關工程、財物、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及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等」。
(二)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設立或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屬自然人者: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由自然人投標者,不含營業稅,但仍包括其必要之稅捐)。
3.最近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附加說明 :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 請參考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新台幣100元整,若廠商自行貼郵票則須貼新台幣130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1段295號行政室」收。
3.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所行政室或社頭郵政14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 請參考說明 /。
5.評選辦法:(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一)由本所籌組評選委員會評選,選定訂約權優先順序前3名。
(二)服務建議書評選方式採序位法。
(三)評選程序:
1.業務單位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後。
2.由資格符合廠商抽籤決定簡報順序。
3.評選委員會議召集人致詞(出列席人員包含評選委員及參選廠商等)。
4.業務單位背景說明、報告廠商資格審查結果及評選辦法。
5.參選廠商依序簡報時間以15分鐘為限,並回答評選委員之詢問,答詢以10分鐘為限,投標廠商應由公司負責人、技師、本案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出席簡報,出席人員請帶身分證備查(未簡報之參選單位應先離席),非上開人員出席簡報者,其簡報與答詢分數以零分計算。
6.評選委員就評選內容進行評比,並依評比高低個別評定序位。
7.評選表編號後由召集人交請評選委員評比。
8.業務單位依評選表編號統計各參選廠商之名次總和(序位合計值最少者為第一名;序位合計值相同時,依評選內容:(1)技術服務建議書內容(包括規劃構想、工作方法、工作計畫、預訂進度及如期如質履約能力)得分合計值最高者為優勝;若得分仍相同者,則抽籤決定之。加總所有評選委員對個別廠商之序位後轉換為序位名次,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其序位合計值最少者為第1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次低者為第2優勝廠商,依此類推,序位高於4者皆為4。
9.出席評選委員評分,其平均得分達70分以上且經半數(含)以上評選委員同意者,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始得列為優勝廠商,並為議約之對象。
10.各評選委員評選表於確認統計無誤後,由召集人交業務單位辦理存檔。
11.參選廠商經由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以上評定為不符招標需求者,不得列為優勝廠商,無法取得議約權。
12.決標方式及原則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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