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elh1060717 採購名稱 : 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暨彰化縣大城鄉永光國民 小學106學年度學校外訂午餐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 526彰化縣二林鎮中西里二城路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黃慧玲 連絡人電話 : (04)8960121分機2471 傳真號碼 : (04)896367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8月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8月14日 10:30 開標日期 : 106年8月14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8,892,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00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14 E-MAIL : teac258@mail.elsh.chc.edu.tw 廠商資格 : (一)、相關食品行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
(二)、納稅之證明影本(或無欠稅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其他: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上規定之文件。 | 附加說明 : (一)第一順位優勝廠商需負責供應永光國小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午餐,第二順位優勝廠商需負責供應永光國小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午餐,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簽約,否則將取消優勝廠商資格。
(二)無領標證明者(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三)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非負責人須檢附委託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53、54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五)得標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印花稅大額憑證繳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在簽訂契約時應檢附。
(六)電子領投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七)如遇政策變更,縣府停止補助,則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學童全額支付契約價金,並得調整供餐數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