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7-08-073 採購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新街金華市民活動中心及公托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機關地址 :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涂美容,工務課李永洲分機2001 連絡人電話 : (03)4271801分機6008 傳真號碼 : (03)427910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年9月1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0月2日 9:00 開標日期 : 107年10月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38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萬9,000元整 E-MAIL : 10012811@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依法開業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附加說明 : 服務費用: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費以建造費用依下列各級距固定費率計算:
(1)、五百萬元以下部分,8.6%。
(2)、超過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8%。
(3)、超過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部分,6.9%。
(4)、超過五千萬元部分,5.8%。
1.本案之服務費用以新台幣4,380,000元整為上限。
2.評選時間:開標時宣布通知評選時間。評選地點於本所六樓開標室,請自行準備筆電。
3.履約地點:中壢區公所指定之場所
4.有關履約標的業務請聯絡李永洲先生(03)4271801#2001
5.履約期限:詳情參考契約第7條。
6.履約保證金:21萬9,000元整。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7.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合約書及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8.簽約日:決標日起10日內。
9.中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中壢區環北路三八○號、電話(03)4228331傳真號碼:(03)4265523。
10.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11.本案經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李日強、委員黎萬正、委員王世昌、委員吳登良、委員彭德成、委員李燦亨、委員施建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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