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CN111-2-25 採購名稱 : 「德元埤及虎頭埤水庫更新改善工程等5件」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地址 : 700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需求單位:管理組陳奕斌 採購:總務組林瑋宣 連絡人電話 : (06)2200622#236 傳真號碼 : (06)2224781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9月1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9/5)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9月28日 9:00 開標日期 : 111年9月2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722,000 元 E-MAIL : wslin@chia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人員資格:計劃主持人須為土木或水利工程技師。 | 附加說明 :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總務組收件】(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或專人送達本處2樓總務組(以取得總務組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總務組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4.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新台幣87萬元整。
5.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更正內容:
1.勾選投標須知第七十六條第二項,並上傳本案前階段水庫安全評估報告。
2.原截止投標時間111年9月21日上午9點延長至111年9月28日上午9點。
原開標時間111年9月21日上午10點延長至111年9月28日上午10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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