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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51105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3/10/31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02-0020510-170-2-4 採購名稱 : 和美交流道聯絡道後續工程(第二期)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58696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564,25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2-0020510-170-2-4 採購名稱 : 和美交流道聯絡道後續工程(第二期)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政府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李能賢 連絡人電話 : (04)7532106 傳真號碼 : (04)727399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9月1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10月3日 9:00 開標日期 : 102年10月3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758,206 元 E-MAIL : a690280@email.ch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列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領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開業證書,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非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毋需檢附),且於採購法施行後未受停權處分,依法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證明文件:
1、登記證明文件。
2、技師執業執照影本(非技師事務所無需檢附)。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非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無需檢附)。
4、應檢附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加蓋負責人及公司或應徵廠商印章之投標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三、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政府(工務處李能賢)、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53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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