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B0005 採購名稱 : 112年臺南市形象短片電視廣告託播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王炳閔 連絡人電話 : (06)2991111#8920 傳真號碼 : (06)299416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年2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3月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3月10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500,000 元 E-MAIL : neu2299@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營業登記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中類代碼其中一項者:資訊服務業(I3)、廣告業(I4)、廣播電視業(J5)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8份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並依原訂時段、地點辦理,不另行通知。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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