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50707011G 採購名稱 : 「2017南投燈會、沙雕暨恐龍展電視媒體宣導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南投縣政府 機關地址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新聞及行政處廣播電視科-簡岳隆 連絡人電話 : (049)2247629 傳真號碼 : (049)223346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11月3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2月6日 9:00 開標日期 : 105年12月6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 : wen146@nantou.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資格為:投標廠商應為依法律設立登記之電視、傳播、廣告、影視、公關、行銷或相關公司(以上資料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3.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11月30日】起販售。
4.回郵郵票壹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公告日起至12月6日上午9時以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出納管理科。
5.領取地點:本府計畫處1樓為民服務科。
[投標時間地點]:
1.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12月06日上午9時前寄達本府指定信箱,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2.親自送達者,請於12月06日上午9時前送達本府1樓文書作業科(外收發室),逾期無效。
3.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其它]: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否 ■是, 可能遲延付款原因 (限填200個中文字) 詳?:本採購案財源係本府自籌,須配合縣庫資金狀況調度付款。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南投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採購案招標廠商投標須知及本府投標須知附件。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副本抄送本府出納管理科、採購中心、本府為民服務科、南投縣商業會。
4.依據本府104.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5.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6.是■ 否□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7.是□ 否■ 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94年11月03日修正)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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