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SL1060811 採購名稱 : 秀林國中106學年度九年級校外教學旅行活動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971花蓮縣新城鄉新城村中山路5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鍾今怡 連絡人電話 : (03)8611010分機11 傳真號碼 : (03)861240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8月1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8月21日 9:30 開標日期 : 106年8月21日 10:00 E-MAIL : td920177@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與本案活動相關之公司或行號):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校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五、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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