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1122WA 採購名稱 : 2024印尼慶典活動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黃俊欽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6821 傳真號碼 : (03)334168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年11月2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2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12月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00,000 元 E-MAIL : 1003694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
1.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學校、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備文件:(詳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為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者,應出具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並加蓋相關印章。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為學校者,應出具
(1)學校同意參加本採購案投標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並加蓋相關印章。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3.投標廠商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者,應出具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並加蓋相關印章。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者,不得參加評審;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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