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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95607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0/9/16 採購單位 : 高雄榮民總醫院 採購案號 : ENG-1090036 採購名稱 : 門診大廳天花板維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87165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5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ENG-1090036 採購名稱 : 門診大廳天花板維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蔡羽珊 連絡人電話 : (07)3422121分機75402 傳真號碼 : (07)3468043 更新公告日期 : 109年9月1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9/8/31)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9月15日 9:00 開標日期 : 109年9月1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69,442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萬8,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1/15 E-MAIL : wwweng@vghks.gov.tw 廠商資格 : <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凡在主管機關登記並營業中之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施工業務),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造業需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第1至18頁) (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
(二)納稅之證明: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附加說明 : (三)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則免繳驗。
< 與履約能力有關>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工本費新台幣1,8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2,3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門診大廳天花板維修工程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四、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重新招標時,需再繳納工本費後,領取相關招標文件。
五、決標廠商須於開工前提送聘有合格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執照(逾兩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兩年至少6小時在職訓練證明書)資料,並持有勞保證明為該廠商之員工。
六、機電分包廠商資格:承包廠商於開工前須檢附主管機關登記下列行業,領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分別檢附下列資料,經本院審查認可後,始得施作該工程。
1.水電工程:E601010電器承裝業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2.空調工程: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書。
4.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5.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送件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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