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scy1060001 採購名稱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106年度購置公務車輛財物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民權路220號10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王鏘彥 連絡人電話 : (03)5153103分機301 傳真號碼 : (03)542072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5月1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5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5月24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35,000 元 E-MAIL : yen@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國內合法設立之公司行號凡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包括汽車製造、經銷或販賣之廠商登記證明文件。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款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案不訂底價,採固定金額決標:63萬5,000元。
(二)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未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或未依標價清單填寫報價者,本分署得逕認為不合格標。
(四)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中之投標標價與標價清單中之廠商報價金額不同時,以標價清單中廠商報價金額為準。另標價清單中廠商報價之金額如加總錯誤,以實際金額為準。
(五)開標時,投標廠商得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具備授權書)到場,並攜帶身分證明,無法證明身分者不得參加開標。開標後,資格不符之廠商,應即離開開標現場。
(六)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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