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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15439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18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51220-3
採購名稱 : 106年度新北市轄區內道路、橋梁改善工程(第 1、2、3、4 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81921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1,0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基強營造有限公司--
2北翰營造有限公司--
3逢國營造有限公司41,90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51220-3
採購名稱 : 106年度新北市轄區內道路、橋梁改善工程(第 1、2、3、4 區)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李先生/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32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12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12/5) 前3版(105/12/2)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2月20日 9:50
開標日期 : 105年12月2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9,560,476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9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249萬元之押標金)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30
E-MAIL : aj4001@ntpc.gov.tw
廠商資格 :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道路、橋梁改善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者。且4.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5.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附加說明 :
[第2次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5年12月8日簽文辦理。 2.原招標文件之各區空白標單修正,詳空白標單修正對照表及更新後電子檔。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第1次更正公告] 1.更正招標文件空白標單電子檔,詳更新後電子檔。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由本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06年 12 月 31 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06 年度新北市轄區內道路、橋梁改善工程」若未能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07 年度新北市轄區內道路、橋梁改善工程」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84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道路養護二科) 陳小姐,電話為:02-22253299分機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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