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TNCLM1130130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臺南市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蔡博仁 連絡人電話 : (06)2991111#6245 傳真號碼 : (06)632584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3年1月3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2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3月1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800,000 元 E-MAIL : chageaska@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
1.本案部分涉及結構安全,計畫參與人應至少有一人具有技師資格:投標廠商非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之公司,未聘有技師者應取得技師參與計畫同意書。本工程設計監造所需簽證費用皆已含在契約內。
(2)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
(詳如投標須知第三十三點、第三十三點之一) | 附加說明 : 一、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三、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領標網站為電子採購網,網址: 請參考說明 /。
四、本案採固定金額(費率)給付。
五、本案採複數決標,決標家數上限為3家,依評選結果及評選須知規定,並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決標。如優勝廠商家數為3家時,序位最先者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37%,次者承攬33%,再次者承攬30%;如優勝廠商家數為2家時,序位最先者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55%,次者承攬45%;如優勝廠商家數為1家時,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100%。(詳如投標須知六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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