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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46889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7/17 採購單位 :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採購案號 : 521070525 採購名稱 : 法醫解剖耗材包乙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60309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4,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521070525 採購名稱 : 法醫解剖耗材包乙批 採購類別 : 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 :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機關地址 :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徐仲文 連絡人電話 : (02)22266555分機202 傳真號碼 : (02)22262660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7月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6/25) 前3版(107/6/12)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7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7年7月9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000元 E-MAIL : secrad@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
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
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
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納稅證明。其屬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
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
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
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規格報價單。 | 附加說明 : 修改契約草案,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1.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批數交貨完畢後付款。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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